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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·工资

工资支付的四项原则

2026年8月 更新机器翻译来源: 고용노동부9 浏览

工资支付有四项原则。 违反即为违法。

四项原则

  1. 直接支付——必须付给本人。不能经由中介或老板的熟人。
  2. 全额支付——除法律规定外不得随意扣除。
  3. 货币支付——必须付钱。不能用实物、礼券、赊账代替。
  4. 定期支付——每月至少在固定日期支付一次。

可扣与不可扣

  • 可扣:税金、四大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项目;以及经既定程序的食宿费等。
  • 不可扣:随意扣"罚款""损害赔偿""迟到费""打碎碗的钱""宿舍押金"等。

办理步骤

  1. 索取工资明细。 上面应写明扣了什么、扣了多少。
  2. 与入账记录核对。
  3. 有异常时要求雇主说明。 沟通请用短信留痕。
  4. 无法解决时向 1350 咨询。

需要准备

  • 工资明细
  • 银行入账记录
  • 劳动合同书
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
  • 1350 雇佣劳动部(可口译)
  • 辖区 雇佣劳动厅 · labor.moel.go.kr
  • 当地 外国人劳动者支援中心

常见问题

用现金发,不给明细。 交付明细是雇主义务。若以现金领取,请每次用照片或笔记记下日期·金额。

老板说帮我保管存折。 必须由本人管理。不要把存折·卡·密码交给他人。

只发一半工资,说剩下的以后给。 这违反全额·定期支付原则。请记录拖欠的日期和金额。

注意事项

听到"要扣宿舍费·伙食费"时,请在合同和明细上确认扣多少、依据是什么。没有依据的扣除就是拖欠工资。

相关指南

minimum-wage · unpaid-wages-report · unpaid-wages-evidence · severance-pay

来源

雇佣劳动部 www.moel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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