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资支付的四项原则
工资支付有四项原则。 违反即为违法。
四项原则
- 直接支付——必须付给本人。不能经由中介或老板的熟人。
- 全额支付——除法律规定外不得随意扣除。
- 货币支付——必须付钱。不能用实物、礼券、赊账代替。
- 定期支付——每月至少在固定日期支付一次。
可扣与不可扣
- 可扣:税金、四大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项目;以及经既定程序的食宿费等。
- 不可扣:随意扣"罚款""损害赔偿""迟到费""打碎碗的钱""宿舍押金"等。
办理步骤
- 索取工资明细。 上面应写明扣了什么、扣了多少。
- 与入账记录核对。
- 有异常时要求雇主说明。 沟通请用短信留痕。
- 无法解决时向 1350 咨询。
需要准备
- 工资明细
- 银行入账记录
- 劳动合同书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- 1350 雇佣劳动部(可口译)
- 辖区 雇佣劳动厅 · labor.moel.go.kr
- 当地 外国人劳动者支援中心
常见问题
用现金发,不给明细。 交付明细是雇主义务。若以现金领取,请每次用照片或笔记记下日期·金额。
老板说帮我保管存折。 必须由本人管理。不要把存折·卡·密码交给他人。
只发一半工资,说剩下的以后给。 这违反全额·定期支付原则。请记录拖欠的日期和金额。
注意事项
听到"要扣宿舍费·伙食费"时,请在合同和明细上确认扣多少、依据是什么。没有依据的扣除就是拖欠工资。
相关指南
minimum-wage · unpaid-wages-report · unpaid-wages-evidence · severance-pay
来源
雇佣劳动部 www.moel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