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雇限制
「明天开始别来了」本身就可能有问题。
解雇的要件
- 正当理由——须有社会通念上无法继续雇佣的事由。
- 书面通知——须以书面告知解雇事由与时期。仅口头解雇可以争议其效力。
- 解雇预告——须提前预告或支付预告津贴,有例外。
- 程序——就业规则·团体协约有规定程序的,须遵守。
不得解雇的时期(代表性)
- 因工伤疗养期间及其后一定期间
- 产前产后休假期间及其后一定期间
- 以举报·申诉为由
- 以国籍·性别·宗教等为由的歧视性解雇
详细要件与例外由法律规定。请就自身情况向 1350 确认。
被解雇时
- 要求书面通知书。 没有本身就是争议的依据。
- 用短信·KakaoTalk 询问「为何解雇」以留下记录。
- 确认最后工作日、工资·退职金的结算。
- 向 1350 咨询。 有口译。
- 认为不当可向劳动委员会申请救济。 有期限。 参见 unfair-dismissal 篇。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- 1350 雇佣劳动部客服中心(提供口译)
- 管辖 地方劳动委员会(不当解雇救济)
- 1577-0071 外国人力咨询中心
- 附近 外国人劳动者支援中心
- 1345 · 1577-1366 口译
常见问题
我是合同工,中途被要求走人。 合同期内的解雇同样需要正当理由。请向 1350 咨询。
公司让我不要被解雇,而是「主动辞职」。 在辞职书上签字后就很难再争议解雇。签字前务必先咨询。 参见 resignation-procedure 篇。
居留资格挂在这份工作上,不敢争。 有事业场变更·求职期间制度。请同时咨询 1345 与 1350。参见 change-workplace-e9 篇。
没有预告就让我马上走。 可能属于预告津贴对象。请记录日期与对话并咨询。
注意事项
不当解雇救济申请的期限很短。 若觉得冤枉,请不要拖延,立即向 1350 或劳动委员会咨询。过了期限就很难获得救济。
相关指南
unfair-dismissal · resignation-procedure · contract-expiry · severance-pay · change-workplace-e9
来源
雇佣劳动部 www.moel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