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书必须写明的内容
劳动合同书是日后发生争议时保护自己的证据。 一定要拿到并保存。
必须写明的内容
- 工资——金额、计算方式、何时支付、以何种方式支付
- 工作时间——开始·结束时刻、休息时间
- 休息日——周休日、放假日
- 年假
-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
- 合同期限(约定期限的情况)
办理步骤
- 开始工作前签订合同书。
- 不懂的条款当场询问。 需要口译时请拨 1350,以三方通话确认。
- 签字前先拍照。
- 领取已签署的合同书副本。 不给是违法的。
- 把照片备份到云端。
需要准备
- 护照·外国人登录证
- 用来拍合同的手机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- 1350 雇佣劳动部(合同审阅咨询)
- 辖区 雇佣中心(E-9 使用标准劳动合同书)
- 当地 外国人劳动者支援中心
常见问题
不给我合同书。 书面交付是雇主的义务。请向 1350 咨询。在此之前,请用短信·聊天确认条件以留下记录。
让我在有空栏的合同上签字。 不要签。日后可能填入对你不利的内容。
安排与合同不同的工作。 合同与实际不符时请向 1350 咨询。E-9 可能构成更换工作单位的事由。
我看不懂韩语。 请看 contract-language 篇。你可以要求母语翻译。
注意事项
如果只有雇主持有合同书,日后内容被改动也无法核实。务必拿到副本。
相关指南
contract-language · labor-standards-basics · minimum-wage · working-hours
来源
雇佣劳动部 www.moel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