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受警察调查时的权利
接受调查时请记住三件事: 口译、律师,以及不在看不懂的东西上签字。
三项权利
- 获得口译的权利——请明确说"我需要口译"。不要因为懂一点韩语就放弃。
- 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——没钱也可以申请国选辩护人。
- 拒绝陈述的权利——不想说的可以不说。这本身不会被用作不利依据。
接受调查时
- 确认对方身份并询问因何事而来。 "我是以什么身份接受调查?"(嫌疑人·参考人·受害人)
- 要求口译。 没有口译不要开始。
- 慢慢地、只说事实。 不知道就说"不知道"。不要猜测着说。
- 阅读并确认笔录。 可以要求通过口译再念一遍。
- 有出入就要求修改。 修改之前不要签字。
- 索取副本或案件号。
需要准备
- 身份证件(护照·外国人登录证)
- 相关材料(合同、短信等)
- 可联系人的电话号码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- 132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(免费法律咨询)
- 1345 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
- 1577-1366 Danuri 呼叫中心(13种语言,24小时)
- 本国 大使馆·领事馆
- 当地 外国人劳动者支援中心
常见问题
我懂一点韩语,还需要口译吗? 需要。法律用语与日常韩语不同。理解错了很难挽回。
催我签字。 请说"请通过口译念给我听"。你没有义务在看不懂的文件上签字。
我没有停留资格。 上述权利依然存在。请向 132 和大使馆求助。
我是受害人却要接受调查。 受害人也会接受调查。可以要求口译和支援。
注意事项
不要听信"想快点结束就直接签吧"。 笔录日后会原样用于法庭。哪怕花时间,也要做准确。
相关指南
arrest-rights · interpreter-right-police · lawyer-right · embassy-help-arrest
来源
大韩法律救助公团 www.klac.or.kr / 警察厅 www.police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