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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警察调查时的权利

2026年8月 更新机器翻译来源: 대한법률구조공단1 浏览

接受调查时请记住三件事: 口译、律师,以及不在看不懂的东西上签字

三项权利

  1. 获得口译的权利——请明确说"我需要口译"。不要因为懂一点韩语就放弃。
  2. 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——没钱也可以申请国选辩护人
  3. 拒绝陈述的权利——不想说的可以不说。这本身不会被用作不利依据。

接受调查时

  1. 确认对方身份并询问因何事而来。 "我是以什么身份接受调查?"(嫌疑人·参考人·受害人)
  2. 要求口译。 没有口译不要开始。
  3. 慢慢地、只说事实。 不知道就说"不知道"。不要猜测着说。
  4. 阅读并确认笔录。 可以要求通过口译再念一遍。
  5. 有出入就要求修改。 修改之前不要签字。
  6. 索取副本或案件号。

需要准备

  • 身份证件(护照·外国人登录证)
  • 相关材料(合同、短信等)
  • 可联系人的电话号码
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
  • 132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(免费法律咨询)
  • 1345 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
  • 1577-1366 Danuri 呼叫中心(13种语言,24小时)
  • 本国 大使馆·领事馆
  • 当地 外国人劳动者支援中心

常见问题

我懂一点韩语,还需要口译吗? 需要。法律用语与日常韩语不同。理解错了很难挽回。

催我签字。 请说"请通过口译念给我听"。你没有义务在看不懂的文件上签字。

我没有停留资格。 上述权利依然存在。请向 132 和大使馆求助。

我是受害人却要接受调查。 受害人也会接受调查。可以要求口译和支援。

注意事项

不要听信"想快点结束就直接签吧"。 笔录日后会原样用于法庭。哪怕花时间,也要做准确。

相关指南

arrest-rights · interpreter-right-police · lawyer-right · embassy-help-arrest

来源

大韩法律救助公团 www.klac.or.kr / 警察厅 www.police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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