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去世后的停留
韩国籍配偶去世后,仍有继续以 F-6 停留的途径。 因为这属于非本人责任的事由。
哪些人适用
- 韩国籍配偶去世的 F-6 资格者
- 抚养韩国籍子女的情况认定范围更宽
办理步骤
- 准备死亡申报及相关材料。 死亡诊断书、家庭关系证明。
- 向出入境申请停留期限延长或资格维持。
- 必要时咨询资格变更。 有适合本人情况的就业·居住等资格。
- 确认继承·遗属相关程序。 可能有国民年金遗属年金等。
需要准备
- 护照、外国人登录证
- 死亡诊断书或死亡事实证明材料
- 家庭关系证明
- 若有子女,抚养相关材料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- 辖区 出入境·外国人厅 · 1345
- 1577-1366 Danuri 呼叫中心(24小时,13种语言)
- 1355 国民年金公团(遗属年金咨询)
- 附近的 家庭中心
常见问题
夫家让我搬出去。 停留资格由出入境判断,而不是夫家。继承·住房问题请向 132 法律救助公团申请免费咨询。
我有韩国籍子女。 抚养子女被认定为继续停留的重要事由。请准备能证明抚养事实的材料。
注意事项
即使心力交瘁,停留期限的到期日也照样在走。葬礼之后请尽快联系 1345 或 1577-1366 确认期限。
相关指南
f6-visa-basics · f6-divorce-stay · f5-permanent-residency
来源
法务部 HiKorea www.hikorea.go.kr / 女性家族部 Danuri www.liveinkorea.kr / 基准日:2026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