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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·居留

配偶去世后的停留

2026年8月 更新机器翻译来源: 법무부 하이코리아0 浏览

韩国籍配偶去世后,仍有继续以 F-6 停留的途径。 因为这属于非本人责任的事由。

哪些人适用

  • 韩国籍配偶去世的 F-6 资格者
  • 抚养韩国籍子女的情况认定范围更宽

办理步骤

  1. 准备死亡申报及相关材料。 死亡诊断书、家庭关系证明。
  2. 向出入境申请停留期限延长或资格维持。
  3. 必要时咨询资格变更。 有适合本人情况的就业·居住等资格。
  4. 确认继承·遗属相关程序。 可能有国民年金遗属年金等。

需要准备

  • 护照、外国人登录证
  • 死亡诊断书或死亡事实证明材料
  • 家庭关系证明
  • 若有子女,抚养相关材料
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
  • 辖区 出入境·外国人厅 · 1345
  • 1577-1366 Danuri 呼叫中心(24小时,13种语言)
  • 1355 国民年金公团(遗属年金咨询)
  • 附近的 家庭中心

常见问题

夫家让我搬出去。 停留资格由出入境判断,而不是夫家。继承·住房问题请向 132 法律救助公团申请免费咨询。

我有韩国籍子女。 抚养子女被认定为继续停留的重要事由。请准备能证明抚养事实的材料。

注意事项

即使心力交瘁,停留期限的到期日也照样在走。葬礼之后请尽快联系 1345 或 1577-1366 确认期限。

相关指南

f6-visa-basics · f6-divorce-stay · f5-permanent-residency

来源

法务部 HiKorea www.hikorea.go.kr / 女性家族部 Danuri www.liveinkorea.kr / 基准日:2026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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