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-9 更换工作单位的程序
E-9 劳动者不能随时换公司。 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事由,且次数和期限都有限制。不按程序可能失去停留资格。
可以更换的情形(例)
- 雇主解除劳动合同或拒绝续签
- 停业·关闭等导致无法继续工作
- 拖欠工资、暴力、性骚扰等雇主责任事由
- 因受伤·疾病难以继续该工作
办理步骤
- 收集证据。 欠薪明细、诊断书、消息记录等。
- 向雇佣中心申请更换工作单位。 需要时可通过 1350·1345 获得口译。
- 登记求职并接受介绍。 必须在规定求职期限内找到新工作。
- 与新公司签订标准劳动合同。
- 办理工作单位变更申报。 完成出入境申报才算结束。
需要准备
- 护照、外国人登录证
- 原劳动合同书、工资资料
- 支持变更事由的证据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- 辖区 雇佣中心(雇佣劳动部)
- 1350 雇佣劳动部咨询(口译)
- 1345 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
常见问题
超过求职期限怎么办? 停留资格可能出问题。进展不顺时请在期限前咨询雇佣中心或 1350。
老板不肯盖章。 若认定属雇主责任事由,未经同意也可推进程序。请咨询 1350。
注意事项
声称"帮你换单位"并收费的人是中介。雇佣中心的程序是免费的。
相关指南
e9-visa-basics · unpaid-wages
来源
雇佣劳动部 EPS www.eps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