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女抚养权
离婚时子女问题务必以书面确定,日后很难再争。
请区分三件事
- 亲权——代理子女法律行为、管理其财产的权利。办护照、开银行账户等需要。
- 抚养权(指定抚养人)——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并抚养的权利。
- 抚养费——不与子女同住的一方负担的费用。
这三者不会自动绑在一起,请在协议书上分别写明。
探视权
不同住的一方也有与子女见面的权利,孩子也有见父母的权利。具体约定何时、多久见一次,能减少日后的纷争。
拿不到抚养费时
- 抚养费履行管理院提供咨询与履行支援。
- 有法院的履行命令、拘留、财产扣押等强制手段。
- 请向 132(法律救助公团)咨询。
外国人父母尤其要注意的
- 子女的国籍与护照——依亲权关系不同,办理程序也不同。参见 child-nationality 篇。
- 居留资格——实际抚养具韩国国籍子女时,居留可能被认可。 请务必向 1345 确认。参见 f6-divorce-stay 篇。
- 带孩子回本国时——未经对方同意带走,可能构成国际儿童诱拐问题。请务必先接受法律咨询。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- 132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(免费法律咨询)
- 1644-6621 抚养费履行管理院
- 1345 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(居留资格)
- 1577-1366 Danuri 呼叫中心
- 附近 家庭中心 · 管辖 家庭法院
常见问题
因为是外国人就拿不到抚养权吗? 国籍不是判断标准。 法院看的是什么对孩子最好,会综合抚养环境、依恋关系、经济能力等。不要放弃,请去咨询。
对方不付抚养费。 请向 1644-6621 抚养费履行管理院咨询,有强制履行手段。
对方不让我见孩子。 若已约定探视权,可向法院请求履行。请向 132 咨询。
我想带孩子回本国。 未经对方同意带走会引发严重法律问题。 请务必先与 132 或律师商量。
注意事项
绝不要接受「放弃抚养权就帮你解决居留」这类提议。 你可能同时失去与孩子的关系和居留资格。在离婚文件上签字前,请向 132 与 1345 双方确认。
相关指南
divorce-procedure · f6-divorce-stay · child-nationality · single-parent-support · legal-aid
来源
大韩法律救助公团 www.klac.or.kr / 基准日:2026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