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急时
医疗·健康保险

患者权利

2026年8月 更新机器翻译来源: 보건복지부4 浏览

无论国籍,在韩国接受诊疗的每个人都享有患者权利。

患者的权利

  1. 接受诊疗的权利——不因性别·年龄·国籍·宗教等受到歧视。
  2. 知情权与自我决定权——对病名、治疗方法、预期结果、费用,有权听取说明并作出选择
  3. 隐私受保护的权利——诊疗内容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告知他人。
  4. 申请咨询·调解的权利——若认为受到损害,可申请调解。参见 medical-dispute 篇。
  5. 查阅·复印诊疗记录的权利——可查看本人记录。参见 medical-records 篇。

患者的义务

  • 向医务人员 如实告知信息(既往病史、正在服用的药、过敏史)。
  • 尊重并遵从治疗方案。
  • 不得殴打·威胁医务人员。

遇到这些情况

  • 听不懂说明时——请说「请再说明一次」,也可要求口译。参见 hospital-interpretation 篇。
  • 被要求在同意书上签字时——理解内容后再签。切勿在未理解的情况下签字。
  • 感到受歧视时——可向 129 或国家人权委员会 1331 咨询。
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
  • 129 保健福祉咨询中心
  • 1331 国家人权委员会(歧视咨询)
  • 1670-2545 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
  • 1345 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(口译)

常见问题

因为是外国人被拒绝诊疗。 无正当理由拒绝诊疗可能构成问题,请向 1291331 咨询。

没有保险就没有权利吗? 不是。是否参保与患者权利是两回事。 费用负担不同,但听取说明、查看记录的权利是一样的。

无登录滞留者能就诊吗? 紧急情况下务必接受治疗。 医疗机构是以诊疗为目的的机构,也可利用当地免费诊疗所。参见 free-clinics 篇。

一定需要监护人同意吗? 成年本人有判断能力时,以本人同意为原则。

注意事项

不要在看不懂的同意书上签字。 手术·处置同意书包含风险与费用内容。你有要求口译的权利。

相关指南

medical-dispute · medical-records · hospital-interpretation · free-clinics · discrimination-report

来源

保健福祉部 www.mohw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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