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往警察署
去警察署时,口译与记录最为重要。
什么时候去
- 提出正式告诉·告发时
- 作被害人陈述时
- 被要求以参考人·嫌疑人身份出席时
- 遗失物报案或各类确认书发放
出发前要准备的
- 外国人登录证·护照
- 证据材料——照片、视频、短信、合同、诊断书
- 按时间顺序整理的备忘
- 提前告知需要口译
最重要的两点
- 请要求口译。 在刑事程序中你有获得口译的权利。韩语不够好就务必提出。不要让家人或孩子当翻译。 参见 interpreter-right-police 篇。
- 不要在没读过的陈述书上签字。 请通过口译确认内容,与事实不符就要求修改。签了字的陈述书日后很难更改。
若以嫌疑人身份接受调查
- 你有获得辩护人帮助的权利。 参见 lawyer-right 篇。
- 你有拒绝陈述的权利。
- 你可以要求通知大使馆。 参见 embassy-help-arrest 篇。
- 不要独自判断,请与辩护人·领事商量。 参见 arrest-rights 篇。
去哪里办 / 联系方式
- 112 紧急 · 182 警察民愿呼叫中心
- 管辖 警察署·派出所
- 132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(免费法律咨询)
- 1345 · 1577-1366 口译
- 本国大使馆——参见 embassy-contacts 篇
常见问题
他们不给我叫口译。 请明确表示你有获得口译的权利。仍不行就打 1345 或 1577-1366 要求三方通话口译,并通知大使馆。
我看不懂陈述书内容。 看不懂就不要签字。 你可以说「等通过口译确认后再签」。
我收到了出席要求书。 不要无视。不过去之前最好先向 132 或律师咨询。
没有居留资格也能去吗? 这与作为被害人报案是两回事。若有顾虑,请先向 1345 或移民支援团体咨询。
注意事项
在没理解内容的情况下签字是最危险的。 陈述书·笔录在审判中是重要证据。请通过口译逐行确认,错误之处务必要求更正。不要着急。
相关指南
police-report · interpreter-right-police · lawyer-right · arrest-rights · embassy-help-arrest
来源
警察厅 www.police.go.kr / 基准日:2026-08